名媛的谎言

知乎盐选5个月前发布 spoony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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过年回家,我妈催我带个男朋友回来。

在我妈眼里,我二十六、路人相貌、没正经工作、整天就知道抱着手机玩……

她快为我的终身大事急死了。

可她不知道的是,我交过六七任富二代男友。

每次我决绝地离开时,他们总会抱着我,请求不要分手。

以我妈匮乏的想象力,永远想不到:在她灰头土脸的生活之外,还有另一个世界,一个钻石般璀璨的世界。

而我拥抱这个世界的方式叫作——伪装名媛。

 

1

为了拍几张精致的海边旅行照,我跟闺蜜林落落飞越大半个中国,来到了三亚。

这次出行,主要是因为我俩的照片存货都用完了,X 博没有内容可更新,成天发自拍和宠物,眼看就要掉粉,赶紧拍一套新的。

林落落很有闲情逸致,穿着比基尼坐在沙滩椅上,一边跟男友打字聊天,一边跟男性朋友语音游戏,比我还会时间管理。

看着夕阳渐渐下山,林落落还在那里撩着男人,我有点急了:「哎你快点,再过两分钟太阳落山了,还拍什么夕阳下的游泳池。」

「行。」林落落从善如流,拿起相机,「那你下去吧,我现在拍了。」

我们正身处一家名为 X 迪逊的酒店泳池边。

这家酒店是我们精挑细选出来的,价格高到只付得起一晚房费,第二天中午之前我们就要打包滚蛋、拖着沉重的行李到另外一家快捷酒店去。

挑中这家主要是因为它有室外泳池。其他博主拍照的效果很不错。衬着竹林和夕阳,轻奢氛围油然而生。

夕阳缓缓下山,适当的光线只有几分钟。

为了抢这几分钟,我俩穿着比基尼爬上爬下,差点摔进水里。

轮到林落落下水。我在岸上寻找机位的时候,身上的水汽被风一吹,顿时感到凉飕飕的。

好不容易拍完了,天色已经全黑。

我们连滚带爬披上衣服,又回到宾馆内化了个精致全妆,换上专门用来拍照的低胸吊带,去赶海滩 BBQ。

我和林落落都属于素颜相貌平平、靠化妆邪术可以「换头」的类型。在沙滩上,我们一口也不敢吃,找各种光线、凹各种姿势拍照。

当然,有意无意出镜的奢侈品必不可少——角落不经意露出一角 Prada 包包,锁骨上坠下 Cartier 项链……

林落落则特意戴上在微信群里求爷告奶借来的百达翡丽情侣表——我们这些网红有个群,那些奢侈品基本由我们交过的男友掏腰包。大家本着互助的精神,把自己拍过很多次照的奢侈品在群里互借,营造一种不重样的假象。

林落落和我都在 X 博和小 X 书上经营着账号,分享自己的生活,冒充名媛吸引流量,说白了就是网红。

但我们跟一般网红的区别在于,别人养号无非是接点电动牙刷的广告。

我们则目的明确,为了「钓男人」。

我的现任男友陆浩泽出手大方,性格也偏小奶狗。但最近我忙于旅拍,有一段时间没和他见面了。

之前他送我的首饰和手包都已经上过镜。我不得已求助林落落,借了她的包和项链。

饿着肚子拍完照,BBQ 也差不多结束了。我狼狈地咬着已经冷掉的串,油着嘴抓紧 P 图。黑暗的沙滩上,游人已经散去,只有我跟林落落,一边狼吞虎咽一边摆弄手机。

终于,我从几百张图片里挑出最满意的九张,磨皮美颜调到最大,配上一段精心设计的文案发了 X 博。

@梁歆 Celia:「来三亚参加一个重要的会议,事业又有新进展。白天太忙,晚上抓紧陪姐妹吃吃喝喝~喜欢图 3 的新款包包!」

发完之后,我如释重负地放下手机。

从海面上吹来咸湿的夜风,让我由内而外打了个哆嗦。

忽然,我感到手臂阵阵发痒,而我的右手其实一直在抓挠左臂,只不过刚才太全神贯注,自己也没有察觉。

灯光暗淡,我把左手臂凑到眼前,上面疙疙瘩瘩地长出了些小东西——有点像痱子,却比痱子要密集多了——它们紧密地排列在那里,激起了我的密集恐惧症。

我颤声对林落落说:「落落……你、你帮我看看,那是什么?」

 

2

——我被诅咒了。

从三亚回来,种种迹象都指向这个解释。

更新 X 博以后,我的手臂上莫名其妙长出了红疹。但还不止左臂,在我回复网友评论的时候,右臂也肉眼可见地长出一个个小疙瘩。

它们很小,像痱子一样小,又像湿疹一样晶莹透亮,戳一下会流出脓水。

最恶心的地方是,它们实在太密集,指甲盖那么大的地方就有几十个,排列得整整齐齐。我试图挤爆它们,结果第二天,脓水流过的地方会冒出更多。

林落落被吓了个半死,连夜买了机票,带着我飞回我们居住的城市。

我辗转于好几家医院之间。

医生的口径一致:就是普通的湿疹,尽管他们没见过这么密集的情况。开了一堆内服外用的药,我严遵医嘱,不敢松懈地吃着;红疹却越长越多。

有一天早上我回完消息,背后很痒,对着镜子一照,它们竟然长到了背后。

针对湿疹的药物对我来说没一点效果。

我开始恐慌,上网寻找跟我情况相似的患者。

各种各样的湿疹都有,治不好的也有。我忍住不适看那些图,没人和我有相似的症状,即使是最恶心的图片,也不像我身上的疙瘩那样晶亮而密麻、使人不寒而栗。

林落落担心极了,经常来公寓看我。

她从网上、从老人那里问来各种偏方,听说薏米可以治疗湿疹,天天早起过来给我煮薏米粥,监督我喝下去。

而男友陆浩泽听说我回来了,粘人地打电话要见我。

我早就想好了。这诡异的皮肤病,绝不能让他看到!

我推说工作太忙,不方便见面,就挂掉了电话。挂完电话下意识挠了两下腿,反应过来之后,我欲哭无泪——大腿上也开始长了。

可到底是什么原因?

既然医生都说不出个所以然,我只能理解为:我被诅咒了。

回想起红疹生长和扩散的情景,我注意到一件事:它们出现是有规律的,一般都在我发博、跟网友互动的时候长出来。

难道就是因为这个?我尝试了一天,停止更新所有社交软件,症状果然轻了许多。

这个离奇的诅咒,似乎是不让我再使用社交软件的意思。

我决定先停用一阵账号,看红疹会不会自行消退。这对我的网红事业是个打击,不过只要病能好,什么都顾不得了。

三天之后,红疹有好转的迹象。一个个饱满的疙瘩迅速瘪了下去,用粉底掩盖一下,就看不出来了。

我欣喜若狂,马上联系了陆浩泽:

「亲爱的,我最近不忙了。」等他先提见面。

陆浩泽倒是回得很快,按捺不住满腔的迫不及待:「歆歆你终于忙完了,好想你!」最后还配上了两个「害羞」的表情。

我回道:「我也想你啊,亲爱的。」

——其实是想你的礼物和转账了。

发出信息,我又感到手臂痒丝丝的,但以为是皮肤还没好全,不太放在心上。

「今天我朋友过生日,我带你出去吃个饭,大家一起随便玩玩。」

陆浩泽噼里啪啦发来一串地址。

我看了眼,是他经常光顾的那家会所,带着我去过几次,每次消费在几万到十几万不等。

陆浩泽喜欢带我去见他朋友,因为有面子。

聚会上,每人都会带各自的女朋友,有人甚至带两个。「女朋友」大都是像我一样的网红,也有真正的二代。

女人们坐在那里争奇斗妍拼酒量,偶尔虚荣攀比,这就是聚会的全部内容。

从他交往的朋友来看,陆浩泽着实是个肤浅的人。

但我害怕聪明又有钱的人,所以专挑他这样的为目标。

我妆后还是相当有欺骗性的,新闻学专业毕业,在聚会上左右逢源,再加上自我标榜的 CEO 身份,让陆浩泽觉得很有面子。

我应该算是这圈子里的「名媛」。二代们喜欢光鲜亮丽的生活,我便把自己包装得不缺钱花。

实际上,这段时间没见陆浩泽,我在市中心租的高档公寓已经欠了两个月房租。房子现在断水断电,房东换掉了密码锁。

我从三亚回来,租住的是一间破旧的单身公寓,房间朝北,又小又阴暗。

但这一切不能让陆浩泽知道,于是我在夜幕降临前打扮妥帖,挎着林落落借我的 Prada 挤进地铁,在人群的臭汗之中散发出香奈儿五号之水的味道。

提前四十分钟到了那栋高档公寓门口,我没有门禁卡,进不去,装作刚下来一会儿的样子转着圈等待。

熟悉的保时捷缓缓停下,陆浩泽下来就给我一个熊抱:「歆歆!」

我笑着抱住他。

他很幽怨地对我说:「这段时间你去哪儿了?经常不回消息,电话也是敷衍了事,害我担心你出什么事了。」

「之前跟你说过的,我去三亚出差了。有个公司的负责人非要见我,说是见面才能谈。」

我一边应付着上了车,一边在脑海里盘算怎么才能榨出点陆浩泽的钱,「不过公司的资金链确实是出了点问题,我这边正愁着呢……」

我的谎话还没编完,突然脊背上一阵瘙痒。

那不是人人都经历过的那种痒,简直是剧烈疼痛,千百根针刺着皮肤的感觉。

我的面容一下子变得极为扭曲。

陆浩泽本来在开车,察觉我的异样,转过头来:「歆歆,怎么了?」

「没……」我费了好大劲才喘匀了气,阻止自己疯狂地去挠后背,「没什么,这几天为了工作的事熬到凌晨,有点……啊!」

我一声惊呼,这下结结实实地把陆浩泽吓到了,他慌忙靠边停车,探过身来检查我的情况:「没事吧?」

「没事。」我咬紧牙关,不让自己尖叫起来。

就像是在我的皮肤下埋着一千颗种子,此刻它们同时生根抽芽了,我几乎能感觉到红疹在我前胸和腹部破土而出,密密麻麻摩擦着衣料,紧密地排列着。

我好想把衣服撕了,好想去挠,直到挠破那些疹子,脓液流出为止。

可是陆浩泽一定会觉得我是个怪物吧。

我不能忍受,却又必须忍受,手指抠着保时捷昂贵的椅面,嘴唇咬得快要滴出血来。

终于,那阵痒而痛的感觉过去了。

我深吸一口气,对陆浩泽露出一个微笑:「没事的,是因为工……」

我及时在「工作」一词上刹住了车。

醍醐灌顶般,我醒悟过来,红疹突如其来的生长并不是因为社交软件,而是因为说谎——

我是个谎话连篇的人,无时无刻不在说谎。

为了维持白富美 CEO 的假象,我需要在社交软件上晒不属于我的奢侈品,捏造不属于我的经历和感悟,展示不存在的人生,这是说谎;长出红疹以后,推脱与陆浩泽的会面,编造出一个个借口,这是说谎;现在我们见面了,我还在习惯性地说谎。

红疹变严重的契机,就在我每一次扯谎以后。

陆浩泽问我问题,我早已没有在听,脑海里只有巨大的三个字:

我完了。

 

3

那天接下来的聚会,我脑海里混混沌沌,无论谁跟我搭话,我都不敢抬头,也不敢应声。

火上浇油的是,陆浩泽一带我在沙发上坐下,就兴奋地吸引了在场所有人的注意:「嘿,都看过来啊,看是谁回来了?」

我去了趟三亚,又疯狂跑医院看病,好一阵都没出现在聚会上。

陆浩泽这一嗓子把他的狐朋狗友都唤了过来,围着我打招呼:「歆歆回来了啊!」「梁歆,好一阵没见了,忙什么呢,也不陪陪你男朋友?」「对啊,浩泽可是跟我们叨叨了好久你不在,你看你看,说他他还害羞呢!」

陆浩泽作出一副模范男友的样子,搂着我的肩膀,不好意思地笑了。

他叉一块水果递到我面前。我张开嘴咬了过来,天知道我脸颊上的肌肉有多么僵硬。周围人开始跟我闲聊起来,问去三亚是干什么。

于是在座的人纷纷围绕这个地方展开了话题。

他们是实打实地在那里旅游度假过,而我只是借着景色拍了几套照片,跟林落落住着最廉价的旅馆,不胡编乱造的话,根本接不上话。

我清了清嗓子,妄图打擦边球:「其实我觉得,也没什么好玩的,一路上都太忙了。」

红疹没有反应。正当我认为这样可以蒙混过关的时候,又有人随意地问我:「都忙些什么呀?我看你 X 博,还是挺悠闲的啊。」

我不敢回答,身上红疹持续的痒意像是架在脖子上的一把刀,让我如坐针毡。

见平日里能言善辩的我不说话,越来越多的人尝试跟我搭话,在我视野里,他们凑近的脸庞、身上的酒气、浮夸的妆容都摇晃着,和这个世界一起模糊起来。

陆浩泽觉得有点不耐烦,又有点丢面子,拿胳膊肘捅了捅我:「你怎么啦?怎么跟个木头桩子似的,一句话都不说。」

我头晕目眩,不由得推了一把陆浩泽,踉跄地试图挤出人群,呼吸新鲜空气。

他却一把钳制住我的胳膊,问道:「你去哪?」听语气十分暴躁。

他总是这样——交往也有一些日子了,我知道他的性格。

平时要多体贴有多体贴,我生气的时候,他会甜言蜜语地安慰,唯独不能在人拂他的面子。说到底,他是最金贵的少爷,他高兴了会哄哄我,但我绝不能在他不乐意的时候顶撞。

「我去趟卫生间。」我一字一句地说。

陆浩泽真的发火了,不过我连浑身瘙痒都无法控制,哪有心思敷衍他?狠狠一甩手,不顾身后的陆浩泽脸已全黑,冲出门外。

剩下的时间,我一直龟缩在厕所里,像躲避怪物似的,躲着聚会上所有人。

直到聚会结束,包间里全是东倒西歪的人,桌上摆满洋酒和香槟的空瓶。

我轻手轻脚地离开厕所,踩着一地狼藉走过去,拿走我的包,然后跑了出去。

陆浩泽迷迷糊糊倒在沙发上,怀里搂着另一个女人,飘飘然地嘟囔着什么。

我只冷冷看了眼,迅速返回自己的公寓。

回到家,关上门,我先是脊背抵着门,舒了一口气,接着掀起衣服查看症状。

跟我在车上感觉到的一样,前胸后背被疹子占领了,这种视觉冲击令我的头皮阵阵发麻。

除了脖子以上没有红疹,其他部位都有或轻或重的症状。我整个人就像只癞蛤蟆,怔怔地站在镜子前。随后我抬起手臂,发现手臂上已成一片血海。

不再是脓水,而是血水,从数不清的孔眼里冒出,滴落下来,把水池染成一片红色。我再也忍不住了,大声地尖叫,尖叫声回荡在浴室里,震撼着我的耳膜。我一边叫,一边捧着脑袋痛哭起来,泪水冲花了脸上的妆容。

为什么?!凭什么?!这就是给我的惩罚?

就因为我伪造身份,挤进了本不属于我的圈子,就要这么惩罚我?

这世界上人人说谎,凭什么只惩罚我一个?

我长相平凡,家境不好,父母多次生意失败,一生都在借债还债,省吃俭用。我暗下决心,绝不要过他们这样的生活;同时羡慕那些「陆浩泽」,生下来就有挥霍不尽的家产。我靠精湛的伪装混入他们的圈子,才知道生活还可以这么过,可以不必买打折的水果、把烂掉的地方切掉再吃,可以不必为一个漏水的龙头忧心忡忡、在下面放脸盆攒着水,不必为丢了五块钱而挨打。

我所窥见的,是挥霍无尽、纸醉金迷的生活。

已经回不去了。

我甘愿说谎,只为留在被奢侈品包围的世界。

可是,手臂上血淋淋的事实在提醒我,时间到了。

如果我执意继续,终将变成一个丑陋的怪物。

我打开多年来苦心经营的账号,屏幕下滑,一条条看过去。

那些充斥着滤镜、面目模糊的照片,里面的主角看起来极度陌生。

她的生活有滑雪场的一望无垠,舷窗外的碧海蓝天,城市中的高楼林立。她仿佛永远美丽,永远富有,永远幸运。

可,那不是我。照片背后,我灰头土脸,风尘仆仆,对所有人都说谎。

我删除了社交软件,然后向陆浩泽去了条短信,他现在大概还在会所里醉得不省人事。

我说:「我们分手吧。」

 

4

对于分手这件事,我已经是驾轻就熟了。

我在每个城市都待不长,因为担心身份被揭穿,所以捞得差不多了便前往下一个城市,寻找下一个目标。

曾经交往过的富二代男友们,或者他们的家人一旦开始怀疑我的身份,我就会决绝地分手,趁对方的新鲜感还没淡褪,保留着一些感情的时候,把过错全甩给对方,而后壁虎断尾般逃走。

他们往往会为怀疑我而道歉,用尽办法挽回关系,但我很清楚,谎言被揭穿了就再也圆不上,终有一天他们将彻底发现我是个骗子,那还不如尽早收手。

我把信息发给陆浩泽之后,就断了网络,关掉手机,在小公寓里蜗居了几天。

陆浩泽应该快急疯了,但他不知道我现在的住址,只会试图去原来的高档小区堵我,或许会给我转账送礼物,到时候我还能再捞一笔。

这次和陆浩泽分手不同以往,我不是想换男友,是认真决定不再继续充满谎言的生活。

红疹发展的程度让我十分恐惧,我该悬崖勒马了:重新找个工作,养好我的病症,开始新生活。

蜗居的这几天,林落落来找过我,打开门劈头盖脸就骂:「梁歆,你脑子是不是有问题!陆浩泽这么大一条鱼说不要就不要,你傍上新大款了?晾人也该有个限度,人都急得找我这儿来了!」

我看了看林落落,她还是和以往一样光彩照人,浑身名牌珠宝,透露出大小姐的锐气。

而我蓬头垢面站在她面前,惨淡地笑了:「落落,我不能再说谎了。」

「——什么?你什么意思?」林落落拧起眉毛。我让她进来,给她展示我的手臂,她瞪圆了眼睛,难以置信地盯着我。

我说:「我们去三亚玩的那回,你也看到了。如果说谎,我就会长出更多的红疹,我不想变成一个怪物。」

林落落沉默了好一会儿,抬起头来,表情刻薄而冷硬:「那梁歆你是不干这行了,对吧?」

我说对,再也不干了,找个普通的工作。林落落推了我一把,让我把借她的东西全都收拾出来打包,然后抱着箱子走了,从头到尾没提再联系我。

走廊里回荡着她笃笃的脚步声,林落落的身影逐渐消失。

我站在门口凝望,仿佛是一种生活离我远去。

 

5

我开始了新生活。

跟陆浩泽彻底断绝联系,我搬到另外一个城市,找了新媒体方面的工作。

薪资不高,但至少不必再承受说谎的风险。

之前攒下的奢侈品大多都在二手平台转卖了,只留几件衣服和珠宝。

每日通勤,我穿朴素的服装,化平淡的妆容。

我重复繁杂的工作,疲于应对同事领导间的关系。

鲜少有人注意到我,就像一滴水融入人海,再也找不到踪迹。

这样平凡而艰辛的生活对我来说并非是种解脱。

我怀念说谎的日子,怀念在保时捷法拉利兰博基尼上坐着驶过城市,怀念手指抚过皮革包面的触感,怀念闪闪发亮的首饰们。

我身处云端上,俯瞰着人群太久,无法再适应平凡的日子。

在这座无人认识我的城市,我缄口不言,渐渐地那些流血的红疹结了痂,脱落下来,露出新生的皮肤,光洁白皙。

我的病好了。

这可能是唯一的安慰。

然而落差感随之而来,我没有工作经验,也没有过硬的能力,所以工资微薄。我拼命抑制花钱的欲望,路遇商场都会别过头匆匆离去,可是没用,物欲在我的心中疯狂滋长,以贫瘠作为养料,它反而越发茂盛。

终于有一天,我忍不住刷信用卡买下了一个包。

之前花钱大手大脚,我的卡额度一直很高,我抱着那个包,像抱着什么珍贵的物什回到家里,忍不住落泪。

第二天,我着魔似的去了商场,去之前看都不敢看一眼的店里买回了成套的裙子和化妆品,又去租下了更豪华的住处。

把自己打扮得簇然一新后,我知道已没有退路。

工资比起这些花销简直九牛一毛。

我要出去钓个男人,让他帮我付款买单。

很快,那个付款买单的男人就出现了——我在画展上遇到了秦秋。

 

6

彼时我已辞去工作,重新下载回社交软件,登录了网红账号。

正当我闲极无聊,在全城的奢华会所和酒店之间乱逛时,我便在一家酒店举办的画展认识了秦秋。

我忘记当天两边陈列的油画是谁的作品,只记得印象派波光粼粼的笔调一直闪进人心里,使我目眩神迷地在长廊里穿行。

一抬头,我差点撞上油画前的一个男人。

那人身材颀长,正彬彬有礼地向同伴介绍面前的画。

看人先看表,其实我第一眼就看到他腕上的劳力士格林尼治系列,再然后是阿玛尼西服,路易威登的双肩包。

看清了这些,我才望向那张笑容和煦的脸。

嗯,长得也很不错。

我没有蠢到用把咖啡泼到他衣服上这些伎俩,而是状作无意听见他们的交谈,自然而然搭上了话。

他的同伴中途离开了,对方显然对我也很有兴趣,告诉我他叫秦秋,这次是陪客户来看看画,不过客户刚才有事先走了,可以带我逛逛。

秦秋很有绅士风度,会向我介绍油画的来历、一一进行品鉴,但不会说得太多,注意到我搭不上话了,他就转向其他话题。

而我对这类聊天也是轻车熟路,任由他展示自己的博学,时而轻笑着附和,偶尔透露出我作为白富美 CEO 的人设。

我们聊得十分投机。

我意识到这是个不错的目标,分别前与秦秋交换了联系方式。之后的两三天,我反而没有主动找秦秋,就像忘了这事,让聊天框留在刚加好友的界面上。

实际上我等得十分焦急,但多年的经验告诉我,一定要等他先开口。终于,过了三天,对方果然按捺不住,向我寒暄几句,接着找了个由头,问我去不去博物馆的另一场展览。

我推说这几天感冒了,无精打采在家休息,改天再请他吃饭。秦秋语气中流露出浓浓的失落,关心了我几句,我便中止这段聊天。其实我的存款早已告罄,马上到月底,信用卡着急还款,可我依旧按兵不动。

因为直觉告诉我,只有这一次机会。我的红疹又发作起来,一个个透亮地出现在手臂上,留给我的时间不多,必须尽量少地扯谎,用神秘感来钓上秦秋这条大鱼。

几天后,我掐着日子,觉得差不多了,约秦秋出来吃饭。为这一场饭局我精心打扮过,我们相谈甚欢,我甚至从对方眼里看到了掩饰不住的爱慕。我对他很满意,容易控制,所有开销都由他爽快付钱,性格也比一般富二代温和,符合我心中的完美标准。

事情发展不出所料,我们继续出去玩乐。

有一天分开之前,秦秋开他的法拉利送我回去。

在车座上,他俯身过来帮我解开安全带,又想了想,伸手按住了我的肩膀。

「歆歆,」他说,「我可以追你吗?」

我笑着说:「你为什么不问我能不能当你女朋友?」

他摸了摸我的头发:「因为我并不想逼你作出选择,我只想请求你的允许。我很尊重你的意见,如果你说不可以,我就不追了。」

秦秋说得磕磕绊绊,一副很青涩的样子,要是一般的女孩,肯定会十分心动,然后感动得说不出话。

但秦秋在我眼里只是一个完美的目标,我急于跟他确定关系,于是捧着他的脸,吻了上去。

「我已经做了选择。」

 

7

和秦秋的关系进展神速。

我们每天都黏糊地处在一起。

只不过比起以前跟男友的相处模式,我稍有些沉默了,宁愿含混不言,也不愿意说谎。

但我的身份从头到尾都是假的,哪有能避免说谎的道理。

不出一个月,我的红疹又遍及了身体的每一个角落,只是还没出现流血的症状。

我时常躲着秦秋,对他提出的亲密要求装聋作哑。

不是我守身如玉,而是红疹太过吓人,不得不天天穿长袖长裙遮盖住。

我觉得跟秦秋分手也不远了。

尽管他会给我送很不错的礼物、三天两头转账红包,但在我的红疹长到脸上之前,绝对要和他断个一干二净。

然而他的举动超出我的意料。

某日,我们对坐在一家日料店里,他忽然状似不经意地说:「歆歆,我的父母说想要见见你。」

我犹如被雷劈中,咀嚼的动作停滞了。「你……你父母?」

我再三确认——见父母的意思,岂不是要谈婚论嫁?

我以前交过的男友从没走到过这一步,彼此之间心知肚明,不过是玩玩而已,不可能维持什么长久的关系。

但是秦秋,他好像比我那些男友们更加单纯。

我只把他当作暂时的提款机,他已经想到谈婚论嫁了。

可……我转念一想,谁说不行呢?假设我嫁进了秦家的门,从此就能长期提款,至少在很长一段时间里,就算我的原本面目暴露,秦秋也甩不开我;要是我伪装得够好,或许小半辈子都能过上奢侈的生活。

这条路够冒险,但值得一试。

打定主意,我便一口答应秦秋去见他父母。

我查看了自己红疹的状况,有轻微的流血,应该能忍住。

不管怎么样,扯谎也无所谓,熬过嫁给秦秋之前的这段时间,我就能拥有光明的未来,到时候再也不用说谎,红疹自然而然就好了。

 

8

去见秦秋父母的那天,我在镜子前不停地搭配,企图找出最低调但又不失奢华的那一套。

礼物很早就准备好了,花了我不少钱,又刷爆一张卡。

心痛之余,我安慰自己这是必不可少的投资。

嫁入豪门的美梦似乎就在眼前。

我哼着小曲,乘上秦秋的车,一路上都显得兴致高昂。

秦秋见状微笑道:「歆歆这么高兴呢?」

「是缓解一下紧张。」我赶紧把兴奋收了起来,不能太得意忘形了。

「说起来,我还不知道伯父伯母是做什么的。」秦秋随意地说,「你也没在我面前提起过,改天能让我见见吗?」

「这个……呃。」

我装作镇定地看着车窗外,信口扯了个谎,「我们家也就做些小生意,不值一提。你要见的话,过几天我跟他们说。」

其实我的父母早就下岗多年,在家乡开一家副食店,这句话严格来说不算谎言。

但我的确是没打算让秦秋见我真正的父母。

我会伪装,他们可不会。

到时候还得租一天别墅,请演员来冒充我父母。

撒谎的报应马上就来,我的后背开始瘙痒。

不料秦秋还在那里盘问:「哈哈,歆歆你不要开玩笑了,你家做的会是小生意吗?」

这个问题可不好回答。我摆了摆手,勉强应付道:「我家里确实不算有钱,现在的条件都是自己打拼出来的。」

说完这句话,我的冷汗就涔涔而下。

我的本意是说些无关紧要的真话,虚虚实实,让秦秋摸不准真实情况,然而为了补全家里不算有钱的漏洞,我又犯了个忌讳——编织了自我奋斗的谎言。

背后渗出冷汗,不,更像是血。

我清楚地感到那些东西在溃烂,流出颜色浓重的血污。

不早不晚,偏偏在这个时候,红疹到了大量流血的地步。

「那歆歆你一路打拼一定很辛苦。」秦秋感叹地说。

我不敢应声,只能点点头。

可是随着我点头的动作,脓血狂涌而出,这次不仅在背后,全身都在渗出血液。

今天穿了一件深色裙子,昏暗的车厢中看不出什么端倪。

但要是一会儿到了灯下呢?要是秦秋父母看到我浑身是血呢?

我惊恐得快要窒息,根本不敢往下想。

正在这时,秦秋说了声:「我们到了。」我才发现车开到了别墅区,一排排或亮或暗的房子延伸开来,房前都带着花园。

秦秋正要把车开进别墅区,我突然一把抓住他的手腕:「停车!」

秦秋疑惑地看着我,还是依言停下车。

我虚弱地对他说:「刚才我就觉得身体不舒服,能不能改天?改天,我一定好好向伯父伯母赔礼道歉……」

在秦秋眼里,我肯定是一副想要临阵脱逃的样子,却不知道我并不是为了见他父母而焦虑。

他温柔地笑了笑,问我:「是哪里不舒服?」

「我有肠胃炎,中午可能吃坏什么东西,发作了。」

事到如今,我也顾不得许多,卖力地编了个谎言搪塞他,祈祷他能相信我,送我回家,「今天这晚饭是吃不成,你能不能——」

我倒吸一口凉气,顿住话语,摸了摸自己的脸。在我说话的同时,一阵怪异的感觉涌上心头,脸上传来灼伤感,几乎在瞬间,那些疹子就攀着我的脖颈一拥而上,蔓延到脸颊侧边。

完了,我完蛋了!

在秦秋看清我脸上的东西之前,我大叫一声,用手捂住脸,跳下车沿着空旷的道路疯跑。

秦秋下车来追,这时一辆恰好路过的出租车救了我,我挥手让师傅停下,然后钻进车里,砰一声甩上了门。

 

9

我逃跑了,缩回我的公寓里。

这次红疹的情况格外严重,脱衣服的时候,衣料纤维跟血肉模糊的皮肤粘在一起。我咬着牙才撕下来。

现在我全身各处真的没有一块好肉了,脸上比青春痘更密集地挤满了红疹,就像从外星来的生物一样诡异。

更恐怖的是,手臂上最早长出的疹子已经腐烂。

不仅仅是流血,里面流出的汁液变成黑色,隐隐散发出腐败的味道。

我害怕极了,原来它们不仅仅是恶心,还会溃烂。

到家为止,秦秋给我打来十多个电话,我都没有接。像是骗局被彻底戳穿,我脑海里一片混乱。

他知道我的住址,决不能让他找过来。

我匆忙整理了随身物品,夺门而出。

当晚我住在宾馆,过几天我找到合适的房源,重新在城市另一头租了房,才敢给秦秋回电话。

他接起电话就焦急地说:「歆歆,我知道见父母可能还是太快了,但你为什么要躲我呢?我这几天有多担心,你能想象吗?」

「我……我没想好。」我嗫嚅着说,不得不再扯一个谎,「你等我一段时间好吗?这两个月,我想飞去澳洲散散心。」

秦秋在电话里劝了我许久,我都没有松口,也因此撒了更多谎。

他不知道,我在电话这头忍受着百倍的苦楚,眼睁睁看着身上脓血流出、逐渐腐烂,疼得几乎要昏过去。

可是都到了这个地步,我失去秦秋,就什么都没有了,我必须稳住他。

终于,秦秋同意了:「那你一定注意安全,我会等你的。」

我搁下电话,长出一口气。

为了跟秦秋结婚,我已经付出了惨重的代价,再付出一点,又有什么关系?

只要我不说谎,红疹就会自愈;等我好全了,可以继续跟他交往。

就算现在是个怪物,又有什么关系?

只要跟秦秋结婚,我很长一段时间都能大手大脚花钱了。

想到这里,我心情好了起来,甚至在 X 宝上下了单,托澳洲代购买一件羊毛披肩和葡萄酒,作为我「回国」之后给秦秋父母的礼物。

我满心期待地在公寓里等着,想象着未来是什么样子。

然而,红疹并没有如我所愿的那样好转。

我一天天地在腐烂,如同一具死掉的尸体那样,伤口散发出令人作呕的气味,腐坏的肉一块块摇摇欲坠。

到最后,我不能不把自己整个用床单包裹住,才能防止烂肉掉下来。

我似乎用尽了上天赐予我的改过自新的机会。

从我的手臂上,到腹部,到背部,到大腿,充满了腐坏的空洞。

我用烂掉的手拨打了医院的急救电话,接通那刻却立马挂掉。

这是天谴,我已不相信世界上有谁还能救我;我在好转的时候没有珍惜,幻想着承受一部分代价,追逐更大的收益,我不过是个毫无敬畏心的赌徒。

我一点也不怀疑自己要死了,双眼呆滞地躺在床上,不再去想秦秋的事。

门铃却在这时候响起来。

我想不通谁会找我,秦秋不知道我的地址,我在这个城市也没有朋友。

它催命一般响个不停,我叹了口气,从床上起来,把自己包裹得严严实实,只露出一双眼睛。

门外说是快递,我想起来之前买的披肩和葡萄酒,打开门。

一开门我就怔住了。

秦秋抱着一个快递箱,站在那里,身上穿着某物流的制服。

我愣了一下,第一反应是秦秋找到了我的住处。

但随即我明白过来——完全明白过来。

我的心一寸寸凉下去,不由得发出了声冷笑。

我遮着脸,秦秋没认出我,自顾自地把箱子递过来:「小姐,你的快递到了,请签收。」

我却捂住了嘴,先是吃吃地笑,再然后忍不住了,爆发出一串大笑。

「秦秋,秦秋……原来你也是个骗子!亏我为你、亏我为你……」我说不下去了,泪水滚落下来。

「你……」他迟疑一下,我这才看到他胸前的工牌,上面写着「方顺烨」三个字。

连「秦秋」这个名字都是假的。

「你是梁歆?」他错愕地说。

我没有理他,而是恶声恶气逼问道:「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,你身上的西服、名表、双肩包,都是哪里来的?」

方顺烨着了慌,放下箱子想要凑过来:「歆歆,你听我跟你解释……」

「你说啊!」我一声厉吼。

他被我吓着了,结结巴巴地说:「是,是我参加了一个培训班,都是那里借来的,不是我的。」

「什么培训班?」

「钓……钓白富美。」

我怒火攻心,抓住他的肩膀使劲摇晃:「那跟你一起来的客户呢?也是假的?」

「是我们培训班的另一个学员,他看你对我有兴趣,就自觉退场了。」方顺烨镇定下来,语气也流利了许多,一个劲地自说自话,「歆歆,虽然我的背景是假的,但我们已经相处了这么久,我爱你是不是事实,你还不知……」

「啪」地一声,我甩了他一个响亮的耳光,气得直发抖:「那你的父母?别墅区?你带我见的——」

「都是假的。别墅区是租赁的场地,父母是请了群众演员,那一晚确实花了我不少钱,没想到你却走了,我还以为是你察觉出我的问题,才临时下车的。」

我摇着头,不停地后退。

方顺烨还在那里滔滔不绝,述说着他有多爱我,他为我做了多少事,认为我也离不开他。

颅内血压不断升高,我眼花耳鸣,面前的一切都显得那么可笑。

我最终制止道:「……够了。」

接着我摘下口罩,露出满是红疹的脸,其中一些早已溃烂得不成样子。

他目瞪口呆,愣愣地盯着我。我脱下衣服和裙子,把浑身的腐败展现在他眼前,一步一步地向他靠近,一部分烂肉随着我的动作吧嗒掉在地上。

「这是我为了欺骗你付出的代价。」我质问道,试图让他感到愧疚,「即使这样你仍然爱我吗?欠我的东西,你还得清吗?」

方顺烨顾不上听我说话,大叫一声,见鬼似的转身往外跑,脚下还差点滑了一跤。

我尖叫着追出门外:「秦秋——方顺烨!你不是人,你不是人!」

他没有停留哪怕一秒钟,快速地沿着楼道逃了下去。

我跟在后面,但全身肌肉已经像坏掉的肉松,使不上一丝气力,左脚不小心绊住右脚,一头栽向楼梯之下。

「砰——」

小时候,我玩过装满水的气球,「砰」地一下甩到墙上。

就像这样,砰,我的血肉脱离身体,碎了满地。

血水失去了皮囊的薄薄一层包裹,满溢出来,漫过了阶梯。我努力地向前爬,就算变成一具血淋淋的尸体,我也要向前爬。

向前,向前。

向前,向前。

我探出只剩骨架的手,白骨粘着几丝肌肉纤维,和断裂的血管,缓缓地伸向空中,仿佛抓住了一个梦幻世界。

我要向前爬,爬到所有人的头顶,爬到金钱堆上,直到珠宝环绕着我,直到指间吹过游艇扬起的风。

许多人从自己的公寓跑出来,围着我惊恐地指指点点。

我隐约听见他们的声音,楼下响起救护车急促的鸣笛声。

突然,从这一刻起,我一点也感觉不到害怕了。

被那么多人注视着,也不觉得无地自容。

我冲他们龇牙咧嘴地笑,看着他们你推我我推你,连连后退。

你们都不会明白的,我想。这具糜烂的身体是我努力的证明,我努力攀登着通往幸福之巅的云梯,你们之中的很多人,根本不及我努力,为了理想中的生活,我愿意拼尽一切。

我掉了下来,只是因为意外;现在,我要前往能施展我才华的新世界。

你们会祝福我吗?

祝那个新世界同这里一样,同样充满谎言。

(全文完)

□  编剧塑成营-颜庶备案号:YX01GMnndkvv9v1mG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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