又是一个多事之秋
黑拳往事
1
到了医院检查的结果是阿强的视网膜和皮下眼睑大量充血,影响了正常视力。身体大部分软组织严重挫伤,左侧四根肋骨骨裂。并且左腿的膝盖受伤比较严重,可能会影响到日后的正常行走。
在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后,阿强的右眼恢复了视力,但他左眼的眼球受到了损伤,视力下降到了只有零点三,基本上起不到什么作用了。脸上和身体其他地方的小挫伤微不足道,但是阿强的左腿膝盖骨震荡性开裂,再也不可能恢复到原来那种程度了。他出院之后,走路都是一歪一歪的,跟拐子一样。但是拐子的那种是陈旧伤,除了形象不雅以外对运动不造成任何影响,而阿强却要从此告别格斗生涯了。
还躺在病床上的时候,阿强就已经知道了自己的状况。他并没有什么激烈的反应,还是跟之前一样平静。或许,在他决心要挑战牛头狗之前,就早已料到了一切应该有的结局。
谁能想象,做出这样一个觉悟,需要付出多大的勇气。
李哥时不时的会来看看阿强,坐在病床边上陪他说说话。阿强问李哥:「牛头狗死了吗?」
「没死,送医院保住了一条命。不过你还不如让他死了呢。」李哥把一根点着了的烟塞进阿强嘴里,说:「脊椎骨断了四节,全身都瘫痪了,只能天天躺在床上。脑袋不知道被砸到了哪根神经,整张脸不停的抽抽,跟中风似的,话也说不出来,没事就顺着嘴角流口水,活像个傻 B。」
「呵呵……」不会抽烟的阿强笑了起来,被烟呛了一口,「真他妈爽。活该这样。」
「哈哈……」李哥也笑了起来,「阿强,你也算是为大虎报仇了。」
阿强出院了,走路一瘸一拐的。拐子说阿强是在故意模仿他,阿强笑笑,也不生气。我发现阿强的腿自从瘸了之后,脾气变得好多了,很安静,很淡然。以前他和小妖两个人的脾气是最火爆的,动不动就跟人挥拳相向。现在的阿强看起来成熟多了,像是个经历过沉浮的中年男人了。
阿强拿了大虎的骨灰,要回邯郸老家去。他的腿已经这样了,大家都明白这意味着什么。生活上,这一点小小的毛病可以忽略不计,但在拳台上,这却是致命的,格斗的世界已经不适合他。李哥也没有留他,他拿出了二十万给阿强,说:「阿强,这是你跟牛头狗打那一场,我押在你身上赢的。这些钱应该是你的,拿着吧。」
阿强没有拒绝,淡淡的笑着说:「谢谢李哥。」
李哥也笑笑,又拿出了十万给阿强,说:「大虎,还有你……兄弟之间就不说这么多了。这点钱,就算是我的一点心意。」
阿强抿起了嘴唇,眼睛红红的接过了钱,「谢谢李哥。等我回去,把这笔钱转交给大虎的家里人。」
李哥拍拍阿强的肩膀,轻轻叹了一口气,再也没说什么。
阿强走的那天,乃昆跟着李哥出去办事了,我跟凶器、小妖他们几个去火车站送他。让我意外的是,阿果也来了。我明白,她是替李哥来的。
「都回去吧,哥几个,还有果姐。」上了站台,阿强背着一个背包,左手拎着大虎的骨灰盒,他回头看了看火车门口等着他上车的检票员,对我们说:「这就快开了,你们回吧。」
「不急,反正也没事。再说会儿话。」凶器装着轻松的说道。一时间气氛有些沉闷。
「呵呵,你不急我急。等火车开了你把我扔上去?」稍微的沉默后,阿强开起了玩笑。大家都笑了起来,总算没有那么沉闷了。我走过去,抱着阿强的肩膀说:「阿强,以后多保重。」
「欧阳,手机号可别换,以后我会经常给你们打电话的。」阿强没有叫我「西毒」,而是叫了我的名字,让我心里缓缓的一疼,他果然是要离开的人了。阿强用右手轻轻的抱着我,说:「兄弟,你还小,如果有一天能不过这样的生活,你就……离开吧。」
我没有说话,眼睛里面腾起一片潮气,看不清东西了。鼻子酸酸的,我赶紧吸了一口气。
「小妖,兄弟我走了。以后多听队长的话,别天天找事,你那脾气不好……」阿强要上车的时候,最后叮嘱了小妖一句。他话没说完,小妖就转过了头去,用手背偷着抹眼泪。
「阿强,路上自己小心啊。」在阿强要登上车门的时候,阿果嘱咐道。
「恩,我知道。果姐,还有队长,你们回吧。」阿强转身说道。
跟大虎一样,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阿强,他给我的记忆,就永远的定格在了那个站在火车门口,转身挥手的身影。阳光从他背后照来,有些逆光,给他黯淡的剪影镶嵌了一个淡淡的金边。
火车开走了,顺着不知道延伸到哪里的铁轨。我站在站台上,看着一节节的车厢从我面前倏忽而过,如同岁月。我不知道阿强后来过的怎么样,因为我再也没有见过他,再也没有见过这个长相如王杰一般,敢作敢当,敢爱敢恨,最后又默默离去的男子。
我们转身离开站台,背后是一片昏黄的阳光。我又扭头看了一眼快要消失了的火车的影子,忽然想起了一首叫做《神女峰》的诗:
与其在悬崖上展览千年
不如在爱人肩头痛哭一晚。
阿强走了,我仍然要继续我的生活。那个时候,我手中攒的钱早已经够买好多台电脑的,但我却一直没有离开。到底是为了什么,让我一直混迹于此?金钱,声誉,还是渴望格斗带来的满足?我觉得都不是。如果非要给自己一个理由的话,我觉得我是一个比较纯粹的人,我只是希望自己变得更强。
2
转眼间,我到了大三。
其实我那三年里的生活挺枯燥的,每天重复的内容差不多:训练,打拳,出去比赛,周末的时候出去寻个欢作个乐。偶尔回趟学校露个脸,证明我还活着。
杨蒙还是经常给我打电话,扯一些不咸不淡的问题。她一直追问我到底在干什么,我想过一百个借口搪塞她。有时候,我跟王辉还聚一聚,出来喝点。从王辉口中得知,杨蒙这些年都谈了六七次恋爱了。
「那也是。」我淡淡一笑,杨蒙刚上大学的时候还土了吧唧,现在经过三年的大学淬炼,越发出落的时尚漂亮了,却仍透着一股子无法掩饰的清纯。就这小妮子,要不是我心里有个阿果,也早就出手了。
「不过,她每次恋爱都属于未遂,最多坚持两个星期。」王辉颇有些扼腕。
「啊,为什么?」
「还能为什么?」王辉瞪着一双埋怨我不知道怜香惜玉的眼睛说道:「还不是因为你。杨蒙每次跟一个男的恋爱,都首先会告诉人家,虽然我跟你在一起,但我心里有着另外一个男人。」
「我勒个去!」我真是要崩溃了,「这妮子怎么一直这毛病,就不能改改?」
「哎……」王辉叹了一口气,不再看我。
我看着王辉比杨蒙还要怨妇的表情,不禁笑道:「辉哥,要不然这小妮子你就收了吧,省的我天天闹心。」
「快行了吧,别指望我,我不趟这浑水。」王辉说:「我可不想跟身下的女人温柔的时候,她叫出来的却是另外一个男人的名字。」
「靠,那就算你上了别人的女人,你还有什么不满足的。」我话刚说完,王辉抄起啤酒瓶子就抡我脑袋。
王辉大我一届,自从他毕业之后,学校那边我去的更少了。有一天心血来潮去了学校宿舍一次,下铺的老朱看见我故作吃惊的说:「老欧啊,稀客啊……」
班长小齐拍着我说:「兄弟,你出现的很及时。要是再不见你,我都忘了你长啥样了。」
本来我对于学业还有些担心,害怕自己最后毕不了业。但事实胜于雄辩,李哥是强悍的,强悍的人生不需要解释。我每个学期的考试成绩都非常好,绝对没有挂科,即使我不去参加这场考试。
对于我来说,拳赛比考试要重要。考试考不好没关系,照样可以过。而拳赛打不好,那就是要命的事情了。一方面为了保护拳手,另一方面也为了让自己稳赚,李哥每次给我们安排的对手都是靠谱的家伙,实力差距不大。乃昆教导的技术非常全面,配合大体能的日常训练足以应付平时的拳赛。在那么多场初级的黑拳比赛中,我只有一次惨痛败北的经历,幸好没有丢掉小命。
想起来,真是有点马失前蹄的悔恨。当时那个对手跟我实力差不多,我有些操之过急,在距离比较远的情况下,趁着对方后退一个前冲膝顶了过去,想速战速决,没想到对方直接一个远程直拳打了过来,打在我脸上哪个部位都没感觉出来,只觉得眼前一黑,就被这一记冷拳给 KO 了。
我被抬下场之后才醒了过来,整个脑袋还是晕乎的。李哥黑着个脸臭骂了我一顿,那一场比赛让他输了好几万。倒是乃昆不停的揉着我的脖子,一个劲的安慰我。我当时就想,教练就是教练,跟老板比起来,教练就是亲人。
在这几年里,我拼命的训练,汗水换来的是实力的飞速增长,我已经不是当年的那个初出茅庐的毛头小子了。在乃昆的悉心指导下,我的实力甚至超过了拐子和凶器。有的时候,努力不一定会有收获,但对于身体上的锻炼,努力是绝对能够收获到回报的——甚至有两次我在拳台上被击打出现了短暂的眩晕,但身体还是条件反射性的反击着对方的进攻。意识可以背叛你,但锻炼出来的身体却绝对不会背叛你。
在黑拳界里这些年,我也算是混了个脸熟,每次在酒吧或者夜总会这样的地方出场,总会有一批忠实的拥趸欢呼着我的名字:「西毒,西毒,西毒……」还没开战,就让对手淹没在对我欢呼的海洋里。
奇怪的是,随着我实力的增长,我对于乃昆的挑战之心越来越弱,到最后可以说几乎是不复存在。我也疑惑自己为什么轻易就抛弃了初衷?到了最后,我才明白输赢并不是那么重要,让自己一直在这个世界里活下去,才是最重要的。你只要能够活下去,理论上就可以战胜任何敌人。
无论是干什么,活下去,很重要。
时间缓缓走到了 2004 年的十月,注定是一个多事之秋。
又是一个周日,本来想睡个懒觉的,结果被清晨的一阵冷风冻醒。我裹紧了身上盖着的毛巾被,拿起手机一看,竟然还不到七点。
这场冷风来的毫无理由,真是说降温就降温。被冷风一激,我睡意全无,裹着身上的毛巾被去门口看天象。空气潮乎乎的,下着断断续续的毛毛雨,跟老天爷得了尿淅沥似的。
「喂,我说哥几个,别赖床了,出去吃个早饭吧!」我已经睡不着了,也不能让他们几个睡好。
「西毒,你丫纯属屋里憋屈型,大早上的就想出去野?」小妖虽然嘴里骂着,但也从床上坐了起来,浑身打了一个抖擞,看来他也是被冻醒的。
看着小妖浑圆的屁股,我忽然心生灵感,对着正穿衣服的凶器说道:「队长,我给你出一谜语:屁股泡在热水里,能泡出一杯什么茶?」
「额……」凶器想了半天,「真猜不出来,你告诉我吧。」
我一本正经的说:「菊花茶。」
3
我翻出原来买的那件真维斯的外套穿在身上,就是被朋友扔的烟头烫了两个洞的那件。小妖眼尖,一下就看到了那两个不大的洞,说:「这样的衣服你也穿的出去?」
「这有什么,不懂了吧,这叫文化,一件物品本身的磨损,代表了一种岁月的沉淀。你衣服能烫出这么随意的洞来吗?」对于小妖的粗鄙,我很不屑的以艺术家的姿态说道。
我、小妖、凶器,还有拐子四个人在这个细雨蒙蒙的天出了门。在后来那些新来的拳手眼中,我们四个的关系是最好的,是基地里的「四人帮。」那个时候,大虎和阿强都已经离开我们两年了。
离基地不远的地方,有一个早市,卖油条豆浆什么的,我们就去那里吃早点。我们刚坐下,整个早市就一阵骚乱,一个卖煎饼果子的小贩急火火地跑来:「城管来了,城管来了!」
我们还没反应过来,这些小贩们立刻行动了起来,速度之快出乎我之预料!摊子一卷,筐子一倒,推着小三轮就要走人。我们吃饭的摊主赶紧让我们走,说对不住了,明个你们再来吧。
就在我们起身要走的时候,又有一个小贩跑了过来,摆着手说:「不用走了,不用走了,他们是过来抓狗的!」
真是虚惊一场。我们重新坐下,油条和热腾腾的豆浆也端了上来。还没来得及动筷,城管的车就呼啸而至,车门一开「呼啦」一声下来一群城管,手里拿着棍子和捕狗索,撒开丫子狂追那些正在四处觅食的野狗。
那些野狗惊得四下乱窜,嘴里「汪汪」狂叫。奈何城管们战斗力惊人,用特种兵都要汗颜的围追堵截战术逼的野狗无路可逃。我不由问摊主:「怎么个意思?城管怎么又跟狗较上劲了,这狗招谁惹谁了?」
「上头的命令呗,说流浪狗太多,容易传播什么病,还影响市容,据说有个领导在街上被狗咬了一口。」摊主无奈摇头:「这些狗要遭殃了,抓回去都得打死。」
几条个头不大的野狗被七八个城管围了起来,用棍子和捕狗索不停地攻击着它们。野狗被打的疼了,也跑不出去,嗷嗷直叫,声音极为凄惨。
「操,连狗都不如!」拐子啐了一口唾沫。
「真他妈闹挺!你说吃个饭也能碰见这事,我真日了!」小妖跟着骂道。
「本是同根生,相煎何太急。」我骂人的功夫一般,只能吟一句诗了。
「不吃了!没法吃!」凶器一把摔了筷子站起来:「走,回去!」
我半碗豆浆都没喝完,就又跟着他们回到了基地,但肚子不听话啊,还是饿得咕咕叫。凶器出主意道:「市里新开了一家香麦粥铺,听说挺不错的,咱们去那吃吧。」
香麦粥铺,好像听说过。哥几个当场表示严重同意。
等到了地方,都已经八点多了,吃早饭的人没那么多了。我直接冲着柜台边上的漂亮小姐说:「来四碗八宝粥,加糖的。再来两斤油条。」
「额,先生,不好意思……」小姐先是迟疑了一下,才轻声说道:「我这里是咨询处。」
我低头一看,果不其然,在柜台上还放着一个牌子,上面写着「咨询处」。我真是服了,你一开饭店的还搞什么咨询啊?不过也只能入乡随俗,我问:「在哪买饭?」
小姐伸出玉臂,指着里面说:「要先买餐票,才能用餐。多退少补。」
真尼玛正规。
就在我去买餐票的时候,看到一个穿着运动服,白裤子的小男孩,大约有十一二岁,在大厅里不停的跳着踢腿,时不时朝着过往的客人比划几下子,别人都躲着他走。那个小孩是练跆拳道的,他白裤子上绣着英文字母呢:TKD。
我买餐票经过的时候,那个孩子速度很快的冲了过来,然后对着我就是一个旋风踢。按说我往后一躲也就没事了,可今天碰到了城管那档子事,心里本来就有些窝火,便一把抓住了他踢过来的脚,说:「难道你教练教的让你在这里随便踢人吗?」
这小孩皱起眉头,用十分嚣张的口气喊道:「你放开我!」
「呵呵,这小鬼挺牛逼啊。」小妖看到了,也走过来凑热闹,「这谁家小孩,这么得瑟?」
谁知道谁家的,反正不是我家的。我抓着他的脚说:「放开你可以,但你知不知道,一个习武之人,在公共场合随便去踢别人是很不礼貌的。」
「要你管!」小孩直接顶了我一句。我还要再说什么,对面桌上站起来一个男人,对着我说:「怎么,你要帮我教育孩子吗?」
我抬头一看,对面这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跟这个孩子还真有点仿佛,看来就是他亲爹了。不过这个男人绝对不是一个普通的人,因为他脸上带着一股隐隐约约的霸气,虽然在表情上没有显露,但依然能感觉到盛气凌人。这股霸气,原来在滨江道打群架的时候,姓秦的那老小子的身上就是这个感觉。
「这是你家小孩?」我明知故问。
「是,怎么了?」男人的声音很深沉,带着一种自信的味道。他身后还有两个年轻人,都已经站了起来。
「是自家的小孩就应该管的严一点,放纵孩子在这里随便踢人,是很不好的习惯。别人会说这个孩子没家教。」我抓着小孩的手并不放松,他虽然没有继续喊叫,但已经开始呲牙咧嘴。
「哦,那你的意思,是想替我管教管教这个孩子了?」男人带着并不和善的笑容说道,声音里透着一股强势的威胁。他后面的一个青年往前走了一步,看样子是准备动手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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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8 条冤魂:建国后第一起特大连环凶案 悍匪暴行录:细数罪恶的动机和末路 提示:本文为此案目前最详尽的还原与分析,超 2 万字。文末有多张现场照片,虽已打码但不建议 18 岁以下读者及心理承受能力不强者阅览。 1983 年—1985 年,陕西商县出现怪事,不断…